2024-04-21

发布时间: 2025-08-16 06:45:34 作者: 行业新闻

  关于江门市嘉宏化工交易有限公司风险化学品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陈述表的批复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奉告: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建筑设计企业在外)以为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江海区人民法院申述。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2号珠西创谷1号楼5楼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